企业家,不妨强化“预期利益”概念!

  发布时间:2017-02-12 16:57:43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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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不妨强化“预期利益”概念!

青岛 周海滨律师

 

中午,吃着“一一刀削面”,但不知为何,“预期利益”这个概念在脑袋里飞转,非要蹦出来不可。

作为企业来讲,可以说,一切经营活动,都是为了获得“预期利益”,也就是将来的利益。“预期利益”这个概念可以从战略管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法律架构等多角度进行解读。

笔者尝试从法律层面进行解读。本文以“预期利益”主轴,牵出了合同实务中的“信息不对称”“成本核算”“权利义务条款”“违约责任”“合同解除”“诉讼”“融资”等概念。

一、预期利益概念

预期利益概念在法理学上是非常重要的概念,在此不做展开。通俗的讲,就是将来的利益。或许这样理解就可以了。

1、   空间维度

从空间维度来看,以合同为例,存在着不同的合同主体,各主体是独立的不同存在。

由空间维度产生的问题是:各主体的信息是独立的、不对称的,彼此之间的利益有可能会产生冲突。

2、   时间维度

预期利益在于将来,其实现必须经历一定的时间和步骤。

   由时间维度产生的问题是:必须重视过程的重要性,重视法律上权利义务的架构。

二、预期利益的实践运用

(一)  预期利益与“信息不对称”问题

如上,各合同主体均有自己的预期利益,该信息可能是不对称的。如在房屋出让、股权转让、土地出让、资产转让等交易中,出让方可能会抱着“资产有问题,抓紧转让”的心理,而受让方由于信息不对称的缘故,可能会抱着“是个机会,我得抓住”的想法。

如何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在律师实务中,尽职调查就是解决该问题的。通过律师调查,尽量使得信息对称,并在该情况下重新调整双方的预期。

(二)  预期利益与“成本核算”的问题

预期利益在于将来,但眼下就要付出成本,有时甚至是承担别人的损失,如此,如何核算成本与产出?从而合理的设计合同条款?

举个极端的例子,收购烂尾楼。凡是烂尾楼,必定是烂尾了一段时间了,必定有其缘由。但在实践中,也有很多烂尾楼通过复杂的转让、合作机制起死回生。

作为收购方,之所以考虑收购烂尾楼,原因不外有二:1、有得赚;2、成本可控。

烂尾楼项目中,方方面面的利益纠缠在一起,既有法律问题,也有政策问题、社会问题,如何以一定成本将资产脱离出来,而且能满足其中部分利益做到完美收官,难度不小。

在此,需要指出的是,收购方肯定会考虑成本因素,经济成本、法律政策风险成本等,并将该成本与将来预期利益挂钩审查。

以上只是举了收购烂尾楼这样极端的例子,在实践中,尤其是合作合同中,在某些情况下,一方可能不是以现金方式,而是以某种社会资源作为投入,对于双方的投入及获益的安排,尤其是突发特殊情况下的处理,显得尤为重要。

成本核算角度,既考虑了时间维度因素,也考虑了空间维度因素。

(三)  预期利益与“权利义务条款”

从时间维度看,预期利益并非一蹴而就,需要经历时间和一定步骤,可以说没有合同中“权利义务”条款的完整设计,就像通往空中的楼宇而没有梯子一样!

权利义务条款设计的技术性问题在此不再展开,需要指出的是,权利义务条款的设计,应围绕双方“预期利益”展开,必须照顾双方利益,于此,一方权利便是另一方义务,一方履行义务为了获得权利。如是,犬牙交错,以预期利益为核心建立起通向远方的梯子。

实践中,在合同履行过程遇到问题时,各方依旧是围绕预期利益问题进行调整。

(四)  预期利益与“违约责任”

人是自私的,为了更好的实现自己的预期利益,有可能会侵害别人的利益,如建筑商,为了赚钱,可能会偷工减料,但可能会侵害了开发商与购房者的利益。

于是,需要监督。合同中的监督主要体现在违约责任的设计上,通过违约责任的设计,将建筑商的预期利益调整到合法的正常轨道上来,否则,“就让你没有利益”!

(五)  预期利益与“合同解除”

当一方或双方的预期利益无法实现时,合同法本身给出了解决之道,合同法第94条就规定了一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这里是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判断合同是否可以解除的,实践中,有些合同中规定有轻微违约行为就动辄赋予一方合同解除权,如此规定,反而落空,法院可能会以违反公平原则认定该合同条款无效。

正确的做法是以重大预期利益落空作为合同解除的前提。

 

(六)预期利益与“诉讼”

  在合同中无法实现的预期利益,求助于国家实现而已。

 

   (七)预期利益与“融资”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须臾不可缺失。

只有现在体内有了血液,才能够图谋将来。

只有现在有现金流,才能实现将来的预期利益。

从正面讲,企业可以通过借贷、合作、上市等正常途径解决融资问题。从反面讲,也有个别企业走向了合同诈骗、非法集资等犯罪道路。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有些时候,某个概念会莫名地进入你的头脑,就像“预期利益”这个概念一样。回首该文,于吃完一碗刀削面之后,半个小时写就。或许,我可以再查找些资料,使其更准确更完善。

本文以“预期利益”主轴,牵出了合同实务中的“信息不对称”“成本核算”“权利义务条款”“违约责任”“合同解除”“诉讼”“融资”等概念。

他日,又有何种概念,同样可以起到如此串联的作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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