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院请青岛律师为法官“挑刺”

  发布时间:2012-10-12 10:22:04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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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青岛市中院请律师为法官“挑刺”发布:2012-10-1009:44:44来源:青岛日报作者:戴谦曾宪权浏览:241次【大中小】  本报讯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等业务庭室首次向全市部分律师事务所发送《征求意见函》,邀…
青岛市中院请律师为法官“挑刺”
 

  本报讯 近日,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等业务庭室首次向全市部分律师事务所发送 《征求意见函》,邀请律师查找法院庭审实践和裁判文书中的不足。这一法院让律师来“挑刺”的做法,在法官、律师界中产生较大反响,一些当事人也纷纷对此举予以好评。

  接到此函的多个律师所均积极反馈意见,提出了所发现的一些具体问题。律师们认为,这一法院向律师征求意见的做法,可使律师站在当事人角度、较为 “专业”的评论法院工作,有利于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审判工作的改进,从而在全社会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

  这一做法在法院也掀起不小波澜。一位法官坦诚地说:“以前我们可能更多考虑怎样查明事实、把案子办好就万事大吉了。此次律师们提出的这些意见更多集中在裁判文书的说理性以及法官对待当事人的态度上,这就为我们今后的工作明确了改正方向。我们将更加规范庭审和裁判文书制作,实现释法明理、案结事了。”

  据了解,青岛市中院针对律师的反馈意见还相应提出了多项整改措施,其中包括设立商事案件的公共电子邮箱(qdzymin2@163.com),用于接收(上)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法律文书,旨在进一步减轻当事人诉累,拓展便民服务途径。 (戴 谦 曾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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