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以民意为导向严打经济犯罪,破案23万起

  发布时间:2012-10-23 10:18:07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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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以民意为导向严打经济犯罪 破案23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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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以民意为导向严打经济犯罪

    对经济犯罪进行全领域、高强度猛烈打击,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董瑞丰

   今年3月1日至8月31日,鉴于经济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此次历时半年的“破案会战”,对经济犯罪进行全领域、高强度猛烈打击。期间,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3万起,挽回经济损失545亿元。

    公安机关内部人士介绍,在该次“破案会战”中,各地公安机关根据本地实际以及不同领域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按照“有什么就打什么,什么犯罪突出就重点打击什么犯罪”的原则,既办大案,也办“小案”。既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也服务了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以人民期盼为念”

     民意是打击行动的缘由和导向。全国公安机关近年来相继开展打击假币、假发票、信用卡和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等专项行动,战果丰富,得到社会上下普遍肯定。但从各地走访情况来看,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严打经济犯罪、维护群众利益的期待仍日益提升。

    此前,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局长孟庆丰在网络访谈中表示,从走访情况看,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传销犯罪在部分地区呈现高发态势,以高科技产品名义实施的合同诈骗犯罪常有发生,制售假币、假冒伪劣商品、假发票、假银行卡犯罪屡禁不绝。

    据其介绍,2009年假币犯罪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甚至社会纷纷传言出现高仿真的假币,“我们顺应民意,及时部署开展了打击假币犯罪‘09行动’,收缴了11.6亿元假人民币,有效遏制了假币犯罪的猖獗势头”。

    此类经济犯罪社会关注度高、关联性强,易转化为社会风险。中央高层亦非常重视。公安机关内部人士表示,开展“破案会战”,强力提升打击经济犯罪能力水平,可以积极回应群众期待,彰显执法为民宗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据了解,2008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破获经济犯罪案件的数量每年持续攀升,其打击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不过,内部人士指出,有别于普通刑事犯罪的“显性”特征,经济犯罪案件的“黑数”大、隐案多,仍需展开全方位攻势,以最大限度挤压其活动空间。

    同时,受复杂国际经济形势影响,当前我国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持续增多,各类经济违法犯罪的诱因较为活跃。经济犯罪呈高发多发态势,日益成为主流犯罪,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威胁国家经济安全。

    分析人士指出,金融、财税、证券、期货、商贸等专业领域经济犯罪涉案金额巨大、积聚大量经济运行风险;制售侵权伪劣商品、假币、假银行卡、假发票及非法集资、传销等社会领域经济犯罪损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组织开展“破案会战”,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有效实施的基本手段,是化解或防止形成行业系统性、地方区域性经济风险,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措施。

    有鉴于此,公安机关在以往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出击,全警种、全领域发动整体攻势,对经济犯罪实施覆盖面更广、力度更强、效果更好的打击。既严厉打击危及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要案件,又快速侦办关系民生、群众反映较突出的“小案”。

    形成规模效应

   经济犯罪智能化、职业化、网络化、复合化等特征越来越明显,对公安机关提出新的考验。

   专业人士分析,当前经济犯罪的产业化态势突出,组织化程度提高,链条化特征凸显,并且与涉枪、涉毒、涉赌、涉黄、涉黑、涉恐以及贪污贿赂等犯罪活动相互交织,再加上利用网络技术、现代仿真技术等高技术手段实施的新型经济犯罪不断增多。仅靠一地、一警之力,打击成效有限。

    在此情势下,公安机关需要统筹社会面与专业领域、网上与网下、境内与境外几个“战场”,不间断地组织发起“集群战役”,以形成声势浩大的打击经济犯罪规模效应。

   据介绍,此次“破案会战”有三个显著特点:组织推动力度空前,打击覆盖领域空前,警种合成作战空前。在实战中,丰富和完善了“条块结合、双重覆盖、创新发展”的区域警务一体化新格局,全警动、全国动,有效增强专业打击效能。

   各级公安机关突出主攻方向,集中打击网络传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开增值税发票三类重点犯罪;全面开展打击银行卡犯罪、假冒伪劣、假币、假发票、商业贿赂、合同诈骗、传销“七大战役”;组织发起数百次跨省区“集群作战”。

    公安机关内部人士总结“会战”成效,一是维护了税收征管秩序。通过严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严打骗取出口退税犯罪,严打制售假发票犯罪等,避免了巨额税款流失。

    二是防范和化解了金融风险。通过严打骗贷类犯罪,集中打击从事转账提现、非法买卖外汇和跨境汇兑的地下钱庄,破获重大内幕交易、操纵市场案件,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案件,严打银行卡犯罪,严打假币犯罪等,维护了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据悉,在公安机关连续打击下,流向市场的假人民币持续减少,金融机构柜台收缴假币量已降至本世纪以来最低。

    三是净化了市场环境。通过破获各类合同诈骗犯罪案件,破获公司、企业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案件,打击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影响公平竞争的犯罪,查处一批从事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犯罪的“黑中介”等,促进了公平竞争、诚实信用。

   四是保障了民生,保护了科技创新。“会战”通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假食品、假药品犯罪,打击假冒名牌商品犯罪案件等,得到广大权利人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及国际组织的好评。7月17日,全球反假冒机构主席专程来华,授予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年度全球反假冒执法部门最高贡献奖”。

   五是缉捕大批逃犯,消除了经济犯罪隐患。“破案会战”巩固和发展“清网行动”成果,继续加大追逃力度,其中,从美、加等十几个国家和地区成功缉捕多名境外逃犯。外逃加拿大数年的中国银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于8月9日回国自首。

    六是破案与维稳同部署。“会战”严打传销、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犯罪,重点查处一批利用互联网实施的新型传销犯罪,同时,坚持“打击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方针,避免经济风险转化为社会稳定风险。

    注重执法效果

    破案数量和破案质量并重,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并重,是这场“破案会战”的两个“坚持”。

    据介绍,公安部门主管领导在“会战”中一再强调必须严把办案质量关,决不允许以任何理由、任何借口降低办案质量,并指示各级公安机关“总结成功做法,把握好政策,注重社会效果”。

   为此,全国公安机关采取了多种措施依法“会战”。在系统内部,推进多警联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组织开展省际交叉督察互检,并与上级筛查、实地抽查相结合,及时发现问题,对于差异较大的地方,责令整改、通报全国。同时,督察部门指导六个派驻督察队扎根基层,深入督察。发现弄虚作假的,严肃批评;情节恶劣的,取消评先资格。

   同时,充分利用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争取各相关行政执法、行业监管部门支持,及时发现和移送线索,共同打击犯罪。公安部与最高法、最高检联合下发专门通知,强调“会战”中的注意事项,要求各地既要提高效率,更要保证办案质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联系,请求检察机关加强执法监督。

    此外,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会战”,鼓励群众提供案件线索,以民意为主导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的风向标。公安机关人士表示,“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这是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的原则。

    “会战”历时半年结束,防范却未有穷期。分析人士认为,今后一个时期,在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持续显现、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等多种因素作用下,滋生和诱发经济犯罪的各种条件将继续存在,经济犯罪可能继续高发多发,新类型、新手法经济犯罪将更加突出,经济犯罪由东南沿海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对国计民生、市场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一种打击与防范相结合的常态化机制,因此正在探索形成。据了解,下一步公安机关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坚决遏制其高发势头;将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健全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专门机构;将进一步密切与相关经济管理、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强日常监管,阻塞制度漏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揭露犯罪分子惯用伎俩,及时发布预警提示,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能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

    “加快构建打击防范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经济犯罪的高发多发势头,向全社会彰显公安机关打击犯罪决心和力度。”10月12日,孟建柱在参观“破案会战”成果展时这样表示。□

出处:《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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