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起发票违法犯罪案例被暴光

  发布时间:2012-08-26 21:55:56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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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14起发票违法犯罪案例被暴光发布时间:2012-06-1918:07:39【我要纠错】【字号大默认小】【打印】【关闭】  法制网北京6月19日讯记者蔡岩红在今天举行的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警税协作破获一…

 14起发票违法犯罪案例被暴光


发布时间:2012-06-19 18:07:39  【我要纠错】  【字号 大 默认小】【打印】【关闭】

  法制网北京6月19日讯 记者蔡岩红 在今天举行的全国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警税协作破获一起伪造航空行程单团伙案等14起发票违法犯罪案例被暴光。

  一、上海市警税协作破获一起伪造航空行程单团伙案

  2011年8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发现以刘某为首的湖南省邵阳籍犯罪团伙在河南省漯河市设立制假工厂,在深圳等地搭建销售平台,通过物流渠道向17个省市销售逾千万份伪造航空行程单。2011年12月10日晚,在公安部的统一协调下,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会同上海市税务稽查部门并协同河南、深圳、重庆等地警方,在沪、豫、粤、渝四地同时对以刘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及其组织的生产、销售犯罪链实施集中打击。现已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1名,捣毁制假、囤假窝点41处,收缴制假设备6台,缴获伪造的航空行程单及半成品共计1997万余份。

  二、山西省太原市端掉一特大虚假发票印制窝点

  2011年9月29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国家税务局与公安机关联合行动,破获一起以犯罪嫌疑人董某为首的特大制售假发票案件,捣毁制造假发票窝点一个、假发票储藏窝点两个,抓获犯罪嫌疑人三名。现场缴获各种类别假发票成品1400余万份,查获印刷设备6台。

  三、安徽省合肥市某房地产公司利用虚假发票偷税案

  2011年6月,在安徽省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组织的房地产业税收专项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合肥市某房地产公司开发成本偏高,怀疑其发票和对应业务的真实性,随即展开调查。在地税机关的配合下,发现该公司存在以假发票计入开发成本的情况。据统计,2008年至2010年,该公司共虚增开发成本9336万元。合肥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对该公司作出补缴企业所得税2334万元,罚款1167万元的决定,并均已追缴入库。

  四、厦门市某商贸有限公司非法出售假发票案

  2010年1月,厦门市集美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经过仔细分析排查,发现厦门某商贸公司存在非法出售假发票的重大嫌疑。该局与公安机关联合成立专案组。经查证,自2008年以来,犯罪嫌疑人唐某等人利用厦门某商贸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开设了22个银行账户大肆向外出售伪造的厦门市货物销售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假发票,利用虚设的公司账户收取受票单位的所谓货款,按约定从中抽取0.5%—1.5%的开票费,再按指定的资金流转方式将发票货款返还购票人,营造“票、款、物”一致的假象。该案涉及厦门市679家受票企业,其中建安企业达306家;抓获犯罪嫌疑人5人,缴获假发票2.3万份,涉案金额5.21亿元。2011年7月,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处主犯唐某有期徒刑6年9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目前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对300多家涉案企业进行清理查处,共查补税款8000多万元。

  五、青岛市查获利用虚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2011年3月下旬,青岛市国家税务局通过“综合数据管理系统”分析发现,青岛某公司取得的9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信息比对不符,后经协查上述9份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均为假票。根据上述疑点线索,青岛市国税、公安机关立即成立联合专案组,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和网上追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卓某以及为其提供假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并寻找需要开票下游公司的贾某、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查明该公司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非法取得伪造《海关完税凭证》18份,涉及抵扣税款3298万元;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2312份, 在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 按3%—8%收取开票费,向北京、黑龙江、河北、山东等地的10多家企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029份,价税合计22057万元,税款3205万元。

  六、北京市警方侦破“5.18”特大贩卖虚假发票案

  2011年6月,北京市公安机关以手机短信为线索,一举侦破“5.18”特大贩卖虚假发票案,端掉犯罪窝点43个,抓捕犯罪嫌疑人86名,扣押电脑73台,查获发票30万份、打票机24台、群发器53台、手机卡2000余张、印章1774枚、刻章机1台。据统计,该犯罪团伙三个月内贩卖假发票共计5400余张,票面金额11.1亿元。57名嫌疑人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时,警税联手正在对827户违法受票企业进一步开展调查取证工作。税务机关已对115户违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链完整的违法受票企业同步进行立案查处,对其他企业也进行核查。

  七、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项目经理部开具假发票案

  2011年10月21日,江苏省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接到举报,反映中铁某局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开具假发票偷漏税。经检查,该单位2008年1月至2011年9月期间向发包方提供42份假建筑业统一发票,并取得工程款8932万元。江苏省连云港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据此查补该工程公司项目经理部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合计750万元,并将开具假发票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八、河南省郑州市破获一起非法制售假发票案

  2011年8月,郑州市国税、公安机关根据手机兜售假发票非法短信,联手破获一起非法制售假发票案,抓获黄某等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制假设备14台,小名片3000多张,空白手机卡200多张,已开具金额达5000万元的国、地税假发票、完税证等。经查,犯罪嫌疑人以使用短信群发器发布出售发票信息的方式销售假发票,购票人与其电话联系,商妥购票事宜后,犯罪嫌疑人按照购票人要求开具发票并通过快递公司送达,采取银行卡转账方式收取购票手续费。2011年10月,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黄某等犯罪嫌疑人以犯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判处刑罚。

  九、甘肃省兰州市破获一起非法出售假发票案

  2011年2月初,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公安分局经侦大队税侦中队获悉一男子在兰州市长期贩卖假发票,遂即立案侦查,掌握了安徽籍犯罪嫌疑人张某大量贩卖假发票的证据。2011年2月17日,公安经侦人员获悉,张某通过安徽太和县八方货运部向兰州市发了四箱假发票,随即与兰州市税务稽查人员日夜守候。2月21日晚8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指使王某帮其到兰州市城关雁儿湾路建东停车场取四箱假发票,晚9时许经侦人员将前来取假发票的王某抓获,当场缴获假发票四箱计36万份。随后公安机关在兰州市某KTV将张某抓获。犯罪嫌疑人张某2011年5月24日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十、青海省破获重大非法出售、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以34份涉嫌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线索,与公安机关成立联合专案组,在甘肃、深圳等地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成功破获了涉及青海省内7户企业、金额8358万元、税额1420万元的“3.08”重大非法出售、购买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系列案,捣毁了涉及青海、山西、甘肃、广东等10个省市、10余人参与的跨省市专业制贩、购买、使用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14人,并查获一批作案工具,为国家挽回税收损失1372万元。2011年9月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对8名涉案人员以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分别判处14年至10年有期徒刑和10万元至5万元罚金;对4名涉案人员以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3年至2年有期徒刑和5万元至2万元的罚金。对12名涉案人员共处以罚金72万元。

  十一、北京市查获一起持有伪造发票案

  2011年5月19日,原籍河北的犯罪嫌疑人杨某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一服务区内,欲向过路司机兜售发票的过程中,被北京市公安局房山分局民警查获。当时杨某携带伪造发票1354份,其中包括北京市定额专用发票、北京市定额停车专用发票、车辆通行费专用发票等定额发票1301份,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北京市商业企业专用发票、北京市服务业专用发票等手工发票53份。经税务机关鉴定,上述发票均系伪造发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其二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十二、上海某工程技术公司总经理王某等人以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案

  审计署在中央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2003至2007年,上海某工程技术公司总经理王某等人以虚假发票虚列成本费用套取资金1234.28万元,并以年终奖金、信息费、购房补贴等名义私分国有资产。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查处后,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4月,以单位行贿罪判处上海某工程技术公司罚金400万元;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单位行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分别判处同案犯马某、段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十三、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使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案

  审计署在2009年“小金库”治理重点检查中发现,2002年至2008年,中国民用航空华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内蒙古分局原局长通过指使该局部分干部使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截留单位收入等手段,私设“小金库”累计达1.28亿元,并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小金库”资金800多万元。2010年1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查处。2010年12月,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5年。

  十四、中铁某局集团公司京沪高铁某分部采取伪造采购合同、发票等手段侵吞项目建设资金案

  审计署在2009年京沪高铁跟踪审计中发现,2009年2月,中铁某局集团公司京沪高铁某部项目原经理等人采取伪造采购合同、发票和入库单等手段,侵吞项目建设资金380多万元,并挪用项目建设资金170多万元为他人购买钻机。2009年6月,审计署将该事项移送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查处。2010年12月,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年。

来源: 法制网  (责任编辑:韩丹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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